2014年忻州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指导标准
2014-06-24来源: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序号 评价因素 评价标准 基本分值
学历(15) 初始合格学历 硕士 15
本科 14
大专 12
中专 6
后取合格学历 硕士 13
本科 12
大专 10
中专 4
任现职年限(15) 任现职前取得合格学历 任现职12年以上 15
任现职满10年 14
任现职满8年 13
任现职满4年 11
任现职满3年 5
任现职后取得合格学历(至今不满四年) 任现职12年以上 13
任现职满12年 12
任现职满8年 11
任现职满6年 10
任现职满5年 4

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5) 12年以上 5
8—11年 4
5—7年 3
4 2
年度考核情况(5) 两个以上年度优秀 5
一个年度优秀 4
称职 3
论文(15) 省级以上技术期刊两篇 15
省级以上技术期刊一篇 13
省级以上综合大报理论版或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两篇 12
省级以上综合大报理论版或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一篇 10
获奖成果(15)(有关科研成果的奖项) 国家级以上奖 15
省级以上奖 12
市级相关奖 10
工作业绩(20)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省市级别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设计项目,解决过本专业重大技术难题,经济效益显著;作为一般技术人员参加过科研工程项目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8—20
述职答辩(10) 表达能力及知识层面 10
7
4
总分(100) 累加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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