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录取原则(2014年)
2014-06-22来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招生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管理方式。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第八条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当年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云南详细见当地《云南招生》或查阅我院网站(http//www.ynxzy.com)。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 不招色盲、色弱者。请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办(院)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1、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专业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降分或补录时,第一志愿填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5、退档原则:以考生书面申请为原则,同时结合同等条件下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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