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2014年招聘初/高中教师简章
2014-06-20来源: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初、高中教师,具体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在包头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储备人才”项目生(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考部门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2014届以后毕业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告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审查时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审查。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招聘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在白云矿区学校任课3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工资表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证明。2014年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考、服务期及考核情况的证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费每人70元。2014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考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报考费。

(四)报考者于2014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方式、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加分因素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和材料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自行留意。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组织

1.进入面试资格范围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参加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范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

(三)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招聘审批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尚在聘用期内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其中:三年内不得向招聘岗位外流动,五年内不得向白云矿区外流动。含试用期)。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包头市白云矿区2014年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

白云矿区2014年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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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矿区2014年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考生承诺书》来源于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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