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类招生 教育教学说明:
我校2014年继续在部分学科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实施“通识教育+专业培养”两阶段培养模式。
“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4年为基准学制,入学后前1年半时间为通识教育阶段,按学科类别打通基础课,进行基础素质与基本能力培养;后2年半时间为专业培养阶段,按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进行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培养。通识教育结束后,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志愿+高考成绩+大学课程成绩”的原则,实行专业与学生的双向选择,进行专业分配分流。
施行“按大类招生”的有: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投资学);
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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