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校 本 部:上海市 浦东新区 金海路 2727 号 |
基 础 部: 浙江省 嘉善县 人民大道 505 号 | |
三、层次 | ■本科□高职□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六、预留计划数与使用原则 | 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没有限制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十、录取规则 |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录取程序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 3.我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4.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 选测科目等级为B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3分;选测科目等级为A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5.艺术类录取参照“2014年上海杉达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6.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档总分,按高低分排序(上海考生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加分后排序,详见第7条),根据考生所填专业,第一志愿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其他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凡进档我校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都会被录取。 7.上海进档考生将实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政策(学校专业录取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第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等第总分≧240分者加5分;≧250分者加10分;≧260分者加15分;≧270分者加20分。 8.部分专业单科要求。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英语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5分及以上的考生;护理专业上海生源原则上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成绩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未到单科要求,相对应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达B级以上亦可。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统一折算至150分计。实际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上述专业录取单科要求。 9.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英语和语文之和、理科参照英语和数学之和);若再同分,则都看外语成绩。 10.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按考生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
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4000元。[沪价费(2011 004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1)004号] 3.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沪教委财(2002)44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800元。[沪价费(2003)0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三、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021-50210897 | |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 学校办公室:021-50210894 | |
十五、网址 | www.sandau.edu.cn | |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学金、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学金、助学金,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七、其他须知 | 我院2014年所有新生,一年级均在本校基础部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二、三、四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时尚学院就读;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技术、船舶工程技术等专业(专科),二、三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沪东工学院就读;其他专业学生,二、三、四年级均在上海校本部就读。(地址请见招生简章)为了鼓励更多的高分考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2014年设立新生奖学金(详细内容请见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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