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我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名,其中:县一中教师1名,乡镇幼儿教师11名,乡镇小学教师19名,乡镇中学教师52名。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政策外生育等情况;
2.政治思想好,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6月11日—6月20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汉寿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6月17日—20日中午12时止)。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汉寿教育网报名。应聘者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所填写相关信息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并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3.网上预审资格和缴费(6月17日—20日下午17时止)。每天中午12点前,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预审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的应聘者,按报考的考试代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传照片。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6月21日—23日)。完成网上缴费并上传照片后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6月25日)。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主要内容为:
①一中化学教师:湖南省现行高中化学学科知识,高中化学奥赛相关知识。
②乡镇幼儿教师: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保育、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幼儿教育相关政策法规。
③乡镇小学文化科目教师:初等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对应学科知识,科学教师含初中理化生学科有关知识。
④乡镇初中文化科目教师:湖南省现行初、高中对应学科知识。
⑤乡镇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专业理论测试(占笔试成绩30%)和专业技能测试(占笔试成绩70%)。专业理论测试为小学、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知识。音乐、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分必考项目和特长展示,音乐必考项目为视唱、钢琴弹奏;体育必考项目为初、高中教材所涉及内容;美术教师的专业技能测试为静物素描。
2.资格复审(6月27日—30日)。根据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对笔试入围者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说课(7月2日)。以说课代替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说课对象。说课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乡镇幼儿教师说课设置简笔画、弹唱合一、自选舞蹈内容,此项内容占说课成绩的50%)。
(三)体检(7月4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察及资格终审(7月8日—9日)。考察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实施考察。
(五)公示(7月10日—18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0736-2862300/0736-2858606。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说课。
3.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则按有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等情况造成缺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汉寿县人社局
汉寿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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