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政法委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对我院2014年人才招聘方案做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司法鉴定专业教师调整报考条件
岗位(专业) | 数量 | 相关要求 |
司法鉴定专业教师 | 1 | 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侦查学、痕迹检验、法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和具有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二、交通管理专业教师、司法警务专业教师、治安管理专业教师、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法律事务专业教师、司法会计专业教师、信息安全技术专业教师、医生等8个岗位的招聘数量、相关要求不变。
三、咨询电话:0898-65857938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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