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2014年)
2014-06-13来源: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按《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以人为本,依法治招,严肃纪律。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我校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录取。

(二)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完毕,计划录取未满时,可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

(四)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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