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医学院招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介绍
2014-06-10来源:包头医学院网

一、总体培养目标: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较高文化素质、掌握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能力的高级医学管理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1、思想品德与职业态度目标:具有为我国现代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精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崇高的敬业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强烈的团队精神,勤奋的学习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基本的法律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

2、知识目标:有一定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较扎实的管理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掌握比较全面的医学社会学知识和有关的政策法规。具有公共卫生事业领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能力目标: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自我知识更新能力和自我发展的潜能,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较强的信息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能力。具有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获取和更新知识的意识和能力,具有社会交往能力和开展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四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

2、主要课程:

(1)公共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数学、计算机;

(2)专业基础课: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管理文秘;

(3)临床课: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诊断学;

(4)专业课: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管理经济学、医院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卫生法规与监督学。

五、课程设置

全学程共开设必修课42门;选修课要求修满10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5学分,专业选修课5学分。

各类课程分配比例:全学程总学时数为3372学时,其中

(一)必修课2630学时,占78.00%

(二)选修课742学时,占22.00%。

(三)临床实习5周;专业生产实习20周;论文答辩1周。

六、基本要求

1、社会人文学科教育

通过开设政治理论课与人文学科课,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修养、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献身精神、刻苦学习、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卫生管理工作者。

2、军体教育

国防教育课:第一学期入学,进行为期两周的军事训练,同时安排国防教育,开学后完成军事理论课24学时。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国防知识,确立国防意识,学习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并增强组织性、纪律性及集体主义观念。

体育课:按照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教学,增进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技巧。学生进入临床及专业课学习后,组织每年一次的体育达标测评,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3、专业教育

(1)适当加强数学的教学,使学生具有较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以适应现代管理技术发展的需要。

(2)加强英语教学,采取分级教学的形式,因材施教。基础课教学阶段以授公共英语为主,在通过了学校规定的分级考试后,再进行医学专业英语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基础和专业教学过程中,有目的地采取旨在加强学生专业英语的有效措施,要求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词汇。在临床及专业课学习阶段,平均每周不少于1学时的专业英语学习,保证英语的全程教学。要求达到学院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标准,鼓励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基础医学和卫生管理学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二十一世纪的需要合理设置课程和课程内容体系,精炼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在奠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同时应加强预防医学理论和实践的教学。

(4)在实验教学中,在保证基本的验证性实验的前提下,应注意开展综合性和自主设计性实验,同时向学生提供开放实验的机会。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教学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见习和实习的机会,加强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卫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5)临床及生产实习26周,其中临床实习5周,使学生基本了解临床工作;专业生产实习21周,其中教学基地实习6周,使学生毕业后能很快适应卫生事业管理工作。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所有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分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考核在平时教学过程中进行,每学期考试门数一般为4-6门。

2、论文答辩:生产实习结束后进行论文答辩,毕业实习及论文成绩占专业课成绩的30%。

3、学生完成全部学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完成10学分选修课学习(公共选修课5学分,专业选修课5学分),达到学院规定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标准,符合学校毕业的有关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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