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4-06-10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省司法厅副厅长朱志华就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云南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已经发布(详见本报6月6日四版)。为方便报名人员准确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和报名要求,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昨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朱志华就我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我省129个县(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5年应届毕业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问:今年的报名方式与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所在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办理。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问:网上缴费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报名人员应当按照云发改收费﹝2005﹞1077号文件的规定,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网银支付功能缴纳报名费每人250元整。根据考务管理软件设计,特别提醒:报名人员须于7月5日24时前上传照片,并于7月10日前网上缴费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且不得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同时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缴费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谨防假冒网站诈骗,可使用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网银卡进行缴费。报名缴款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报名人员可于7月11日至20日的工作日期间,持该电子票据到报名地所在的州(市)司法局换取发票。

因报名人员的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问:今年的考试时间和考区设置是怎样安排的?

答: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

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设置昆明、曲靖、红河、大理4个考区。

昆明考区包括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曲靖考区包括曲靖市、昭通市;红河考区包括红河州、文山州;大理考区包括大理州、保山市、丽江市、临沧市、楚雄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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