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法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6-09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2014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临沧市法检系统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组织

(一)复审时间。法院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16--17日,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16--17日。

(二)复审地点。法院系统复审地点: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07室;检察院系统复审地点: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12室。

(三)复审组织。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检察院系统的考生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5月30日后省公务员局开放报名网站,请考生自行打印)、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要求通过司考的岗位,如不能提供通过司考证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绩通知单替代。

2、2014年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推荐表,并签署考察阶段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往届毕业生则要求必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3、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或服务期满已到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服务期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5、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6、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7、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时严格对照《公告》(招生简章)岗位资格条件及其所附的《专业指导目录》及《考录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上述相关文件资料,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和安排,按照参加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请自行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信息网下载“报名推荐表”,签署考察阶段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保证书,如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请自行下载“同意报考证明”,并由原单位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三)全省法检系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两科总分(含笔试加分)120分。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的考录程序。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24:00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确认表(确认表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据,确认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的人员,务必按时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

附:联系单位及电话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83--2127617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83--2157314

邮箱:lcfyzzb@163.com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83--2166006

邮箱:lcjcyzzb@.com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9日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