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音乐舞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主要舞种的风格特点、技术及分析方法,能凭借艺术素养和开拓能力、创造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从事音乐舞蹈艺术教育或艺术相关工作的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专门应用人才。毕业生适宜从事九年义务制及学前的音乐舞蹈教育工作,或在各级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和业余艺术学校从事音乐舞蹈教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接受音乐理论、声乐、钢琴、芭蕾基训、中国舞基训、现代舞、舞蹈编导、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流行舞蹈艺术等专业课程的严格系统训练,系统地掌握音乐、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掌握音乐和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具有较扎实的音乐、舞蹈基本功,掌握各种音乐、舞蹈的风格、韵味;
(三)具有一定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实践经验、具有作品创作、排练、教学、演出、组织的基本操作能力;
(四)了解和掌握当代中外音乐、舞蹈信息及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
(五)掌握主要音乐、舞蹈的分析方法和一般技术。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主干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合唱指挥、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少儿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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