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适合市场要求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实用型人才和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专门性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二)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三)对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具有演唱或演奏能力;
(四)具备舞台设计、舞美、化妆、等相关的舞台实践能力;
(五)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六)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主干课程
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等),音乐理论知识(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