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
学校建于1978年,2010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江苏工业学院正式更名。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功签署共建常州大学协议。历经三十五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以“产学研”结合为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院校。
二、招生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常州大学2014年计划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334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考生也可登录常州大学网站(http://cdzs.cczu.edu.cn)查询或向我校招生部门索取招生简章。
四、对外语教学语种要求
我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学校调档比例根据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报考情况,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3、普通类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科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以上条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我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中外合作项目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1B1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如在排序中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文科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科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以上条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者优先排序。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4C”,即必测科目至少四门达到C级(含)以上,录取规则按下面第5、第6条执行。
5、艺术类录取规则: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总分(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我校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计算),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体育类录取规则: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收费标准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根据入住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500~1500元/生•年。
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八、颁发证书
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常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常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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