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石门县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2014-06-04来源:石门县教育网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经个人申请、体检、初步审查、专家审查、局党委审定,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可以认定其相应教师资格。

人员详情请见http://www.shmedu.com.cn/Item/42974.aspx

初中政治:康琼

初中语文:姜君、王艳、袁健、孙林

初中数学:肖正华

小学语文:盛婉娟、刘芮、申菊

小学数学:赵春芳

小学英语:郭辉慧、姚平平

对本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五天内向局纪委反映(电话:5329249)。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