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扎实的药学知识和技能,能在医疗服务、药品生产、药品检验、药物研究和药物营销等单位及高等医药院校从事药物合成、天然药物研究、药品检验、临床药学、新药研制开发与质量控制、药物制剂等工作的药学科研、管理和教学高级人才。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药厂、医院药剂科、社会连锁药房、药品流通企业。
的管理、决策,能在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等单位从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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