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市公务员招考分数线及面试通知
2007-10-15来源:昆明市人事局

        各位参加2007年昆明市公务员考试的考生,现讲2007年昆明市招录公务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人员、储备人员的确定以及面试具体组织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查分情况

    此次我市笔试过程共收到查分申请79份,经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核查,没有发现考生分数错误的情况。

    二、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储备人员的确定

    (一)最低控制线的确定。今年我市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包括省人事厅委托招考的省直单位,即岗位代码为“01”开头)非公安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145分,公安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180分。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凡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并按每个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在比例范围内的考生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登陆云南培训认证网(http://www.ynpxrz.com/)查询。

    (三)储备人员的确定。凡《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考试科目的总成绩在183.5分及以上且未被录用的考生作为储备人员自动进入储备库。

    储备期至我市下一次发布招考公告时止。储备期内,若我市单位有急需录用补充人员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考录要求从储备库中推荐给用人部门按程序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三、资格复审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对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复审时间:10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复审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气象路60号)。

    3、复审程序。考生到达复审地点→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组织、人事部门复核终审。

    4、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原件。

    对省外考生,如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审核地点审查,面试时再审核原件。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面试人员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在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依次补足,替补时间,市级单位截止到10月26日(星期五),县(市)区截止到10月30日(星期二)。替补人员名单将在昆明人事网上公布。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遗失《准考证》的,可在http://www.ynpxrz.com/n6165c405.aspx重新下载打印。

    四、面试安排

    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昆明市20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集中考生、集中时间、统一地点的方式进行。

    (一)昆明市公安局(包括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公安分局)的面试

    1、面试地点:昆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2、面试时间:10月31日(星期三)、11月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31日,面试以下岗位的考生:

01002801206、01002801207、01002801208、01002801209、01002801210、01002801216、01002801217、01002801218、01002801223、01002801229。

    11月1日,面试以下岗位的考生:

01002801101、01002801102、01002801103、01002801104、01002801105、01002801111、01002801112、01002801113、01002801114、01002801115、01002801120、01002801121、01002801122、01002801125、01002801126、01002801219、01002801224、01002801227、01002801228、01002801230、01002801231。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分前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二)市纪委、九三学社昆明市委、致公党昆明市委、市侨联、市长热线办、市政府参事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信息办、市国资委、呈贡新城管委会和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20个单位的面试。

    1、面试地点:昆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2、面试时间:2007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11月2日上午面试以下岗位的考生:

    市纪委、九三学社昆明市委、致公党昆明市委、市长热线办、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的招考岗位;

    市统计局:01002012001、01002012002、01002012004;

    市地税局:01002901001、01002901002等二个岗位;

    市工商局:01002902001、01002902002、01002902005、01002902007、01002902008、01002902010、01002902011、01002902012、01002902013。

    以上岗位的考生需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分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11月2日下午面试以下岗位的考生:

    市侨联、市政府参事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信息办、呈贡新城管委会的招考岗位;

    市统计局:01002012003;

    市地税局:01002901003、01002901004;

    市工商局:01002902003、01002902004、01002902006、01002902009、01002902014、01002902015、01002902016、01002902017。

    以上岗位的考生需于面试当日下午12:30分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三)盘龙区、安宁市、东川区、晋宁县、石林县、寻甸县、宜良县、呈贡县、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的面试

     1、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10月24日后登陆该网站查询。

     2、面试时间:11月8-9日(星期四、五)

    五、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录用程序。

     2、凡《招考简章》中明确规定要加试专业知识的岗位(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其加试成绩在面试总成绩中不超过30%。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市、县各招录单位面试所需考官,全部由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从考官库中抽取。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考生面试顺序,采取面试时临时抽签决定。

     4、考生面试时,只报面试抽签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及家人姓名,不得说出自己的准考证号,不得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警官院校的考生不得佩带学号)。

     5、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或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或削减招考计划。

    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市直机关需在80分、其他县区在75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等程序。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面试现场面试的,按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处理。

    7、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将变动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所报考的单位,同时,在招录过程期间,经常保持与所报考单位的联系。各招录单位的联系电话附后。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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