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2014-05-27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招标师和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号),我省共有368人考试合格,其中,初级合格45人,中级合格323人。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按下列要求办理资格证书或相关手续。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办理。合格人员应向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交资格复审表、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合格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和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公章。审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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