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委局决定拟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分别选派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三水区属单位公务员(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2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3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
具有下列专业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1.法学;
2.审计学;
3.会计学;
4.汉语言文学;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试用、体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2014年5月3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信函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纪律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和联系方式);
(2)学历证、学位证,及职称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
(3)身份证(报考者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薄、工作证、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
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信函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政快递形式于规定时间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网上报名者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即可。
3.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纪委办公室301室(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三路139号区政府纪委大楼),邮编:5281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范围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场所内独立完成一篇工作材料。
(四)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初步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经初步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考试等办法,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体检
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政府公告栏(http://www.ss.gov.cn)。选调咨询电话:0757-87739762,传真:0757-877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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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三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来源于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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