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14-05-24来源:天津音乐学院网

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兼顾文化课分数,特制定2013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音乐学(音乐学)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音乐学(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4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音乐学(艺术史论与批评)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9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86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5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音乐表演(演唱)—美声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6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声乐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52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8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9.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8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0.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钢琴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7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1.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键盘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52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2.音乐表演(现代音乐)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3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教)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1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4.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5.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3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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