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放宽条件地区的期限
2010-04-09来源:易贤网

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在网上看到去年云南省司法厅公告关于报名政策的部分内容:“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云南省共有119个县(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具体名单可在云南国家司法考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yngjsfks.gov.cn)。

在此请问:是否意味着2011年12月31日以后“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将烟消云散!

回复:这个还无法肯定,要等国家司法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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