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200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云南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工作已基本完成,在考生查分完毕后,按照《云南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安排,将进入面试的组织阶段。现就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人员、储备人员的确定以及面试具体组织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查分情况
本次考试共收到查分申请462份,经核查,没有任何分数错误。
二、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人员的确定
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岗位代码前4位为“3601”的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各州市招考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区情况制定,个别有少数民族加分的州市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分后的成绩及排名重新计算并公布。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分数相同者,名次并列,该并列名次的下一个名次空出。例:只招1人的岗位,岗位第1名出现2名人员分数并列,则有两个第1名,第2名空缺,两个第1名进入面试;若该岗位只有1个第1名,有2名人员分数并列第2名,则第3名空缺,1个第1名及2个第2名进入面试。
三、储备人员的确定
报考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岗位代码开头为“3601”岗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考试科目的总分排名在本次笔试成绩300名以前(含第300名)的,即两门成绩总分在187.5分以上的(含187.5分),进入储备库。凡经面试后录用的人员,其储备人员资格自动失效,不再递补后续人员进入储备库。储备期至下一次省级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储备人员名单附后。储备期内若省级单位需要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征求考生意见后,从储备人员中推荐给用人部门面试。
各州市的储备人员名单由当地组织和人事部门按照当地招考公告的要求自行确定。凡属省人事厅委托在州市招考的省级直管部门(如工商和地税部门),储备人员的管理办法按驻在地的具体规定执行。不同地区的储备人员资格只限当地使用,不相互通用(省级机关的储备人员资格也仅限在省级暨省级直管机关使用)。
四、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报考省政府接待办、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外办、省宗教局、省环保局、省粮食局、省统计局等17家单位的考生,请于2007年10月16日9:00—17:00到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校本部科学馆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及学生证)、已毕业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持未就业证明)各一份。本省考生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外省考生可由委托人持复印件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以上证件中,考生准考证若丢失,考生可从http://www.ynpxrz.com/n6165c405.aspx重新下载打印,也可由复审部门在复审地设置能上网的计算机直接从http://www.ynpxrz.com/n6165c405.aspx查询,不一定硬性规定考生携带;应届毕业生携毕业证,因校方原因暂无毕业证的可携学校开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毕业人员未就业的,持失业证、人才中心开具的证明或教育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均可)。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云南省监狱管理系统、云南省劳教系统、云南省国税系统的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各系统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于10月12日前在本网站公示。
报考云南省国家安全系统的考生可咨询云南省国家安全厅政治部干部处。
各州市招考岗位(包括省工商及省地税系统)的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省政府接待办、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外办、省宗教局、省环保局、省粮食局、省统计局等17家单位的面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面试地点为: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校本部科学馆。报考以上单位的所有考生必须于2007年10月27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地点进行身份校核,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云南省监狱管理系统、云南省劳教系统、云南省国税系统等岗位的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10月12日前在本网站公示。
报考云南省国家安全系统的考生可咨询云南省国家安全厅政治部干部处。
各州市招考岗位(包括省工商及省地税系统)的面试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
六、面试的组织
按照招考公告要求,200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即: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岗位代码为“3601”开头)一律采取统一面试的方法。面试时必须进行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为保证公平,考生不能透露自己及父母的姓名。面试人数在50人以下的部门或单位,当日便须公布面试成绩(有条件的可以当场公布)。具体的面试方法及程序请详阅有关附件。
七、有关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其他问题
因部分考生联系方式更改,我们已重新开通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ynsrstgwyglc@21cn.com)。报考岗位代码前4位为“3601”的面试人员、排名在面试人员名单后一两位的人员及储备人员,如果通讯方式变动的,可以向该邮箱提交修改信息(考生修改信息时必须提供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本人的电子照片)。报考州市的上述考生联系方式更动的,请尽快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更改。联系方式更动但未报信息修改的考生,因无法联系致使错过资格复审或面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若因此不足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且分数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或由于资格复审不符取消相关人员面试资格后致使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岗位,则从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岗位代码为“3601”的岗位的递补工作截止到10月25日,省人事厅将在省人事厅网站公示递补人员名单,面试当日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等额面试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岗位代码前4位为“3601”的岗位(无论差额还是等额面试)按7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高于此分数且面试排名在拟录用名额范围内的人员,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州市的相关政策由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地公示。
八、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考计划数进行等额考核,遇有不符考核规定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的下一名人员中递补。
九、体检
考核合格者按有关体检规定进行体检。
十、录用
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岗位代码开头为“3601”)的录用工作于2007年12月底前结束,各州市的录用工作由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部署。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