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医医院公开考核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第一号)
为加强市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市编办核定空编使用计划,结合医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个。(详见附表2)。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2)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10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现场报名人员到海口市金盘路45号海口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填写《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1),并提交以下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上述材料扫描一起发送至海口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邮箱:hkzyyrs@163.com。网上报名者在参加考核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核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医院紧缺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以考核方式进行,由专业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考核计分方法:
考核时间、地点于考核前3天电话通知,并在医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在海口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和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住房等按医院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公开招聘工作受市纪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45号,海口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2.邮编:570216
3.联系人:刘科长
4.联系电话:0898-36653852
5.邮箱:hkzyyrs@163.com。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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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海口市卫生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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