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办证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7日(节假日除外,朝九晚五),逾期不再办理。凡未被列入毕业生预提名册的考生,若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考生须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二、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其出具的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证书或者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且2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
四、考生对其申报的毕业生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务必予以准确无误的确认。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六、办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七、毕业生办理毕业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持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二份(考生须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上交时间)。
(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课程免考证》(原件)。
(三)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实习报告(加盖实习医院公章)。
(四)本科考生应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二份(考生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
(五)毕业生登记表(可在当地区县自考办领取,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八、办理费用:毕业生审定费30元/生(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
九、申办《毕业遗失证明书》的考生应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登报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姓名)、×××(专业)、本(或专)科、××××(毕业证书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作废。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7月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招生考试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毕业生预提名单尚未下发,预计5月21日另行公告!
温江区招考办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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