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原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四川传媒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669
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录取规则及有关规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均在录取时确定)。航空服务专业需参加我院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者方能报考,面试条件及要求详见我院网站主页(http://www.scmc.edu.cn/)。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3.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四川传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位条件者由四川传媒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导就业的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邮编:611745传真:(028)87953108
电话:(028)87907888、87953108、8795300687953008、18981768333
电子邮件:zhaoban_s@126.com
本院网址:http://www.sc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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