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6来源: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四、省外招生:我院在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招生,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工程造价、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装备技术、生化制药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会计、市场营销。

各省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及招生代码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五、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顺序,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学历证书颁发: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七、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招生考试报合订本)。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830-3150329(兼传真)、3151321

学院网站:http://zjc.sc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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