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表:凭准考证、身份证在205室李老师处领取《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申请表》(草表)。
2.填表:领表后到一楼会议室填写表格。
3.初审:考生将填写好的表格及按规定上交的材料交205室初审。
4.交费:初审合格后凭表格到204室林老师处缴毕业审定费50元。
5.复审:交费后凭交费收据及毕业登记表到208室赵老师处进行电脑程序复审。
6.核对复查:电脑复审通过后,打印出《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正表),考生必须将本人的所有信息认真核对,若有差错,即刻更正,尤其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7.填写正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正表)的填写分三个栏目:第一,学习培训简历栏,从初中填写到现在的自学考试,只填学习简历,不填工作简历。第二,个人鉴定栏,要求考生在自学考试期间对本人的思想、学习情况及工作表现作200字左右的总结。第三,单位鉴定栏,要求考生工作单位对考生思想、工作表现作50字以上的评价,并盖章,不能用“同意本人鉴定”或“同意毕业”等简单评价,若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来进行评价盖章。本表所有栏目填写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交表:填写好的正表于6月4日前上交至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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