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市招收公安交管协勤人员通告
2014-05-15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交通管理业务工作需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招收泉州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通协勤人员8名。现将招收有关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性别为男性,年龄为20-35周岁(1979年1月以后-1994年1月以前出生),持有本市户口优先考虑,身高170cm以上。

3.文化程度: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有计算机一级技能证书(或相当于一级技能)以上及文化程度高者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会讲闽南话,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反应敏捷。

5.曾有过公安系统协勤人员工作经验、品德素质高者优先。

二、有关待遇

1.协勤人员为合同制性质,月工资待遇约2400元左右(含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

2.提供执勤服装和必要装备。

三、招收办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26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交巡警支队办公楼5层505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街道居委会(村委)计生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有关程序进行招录,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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