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优势
2014-05-13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网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将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整合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施六年两阶段“4+2”融贯式培养:将第一阶段规定为四年的基础学习阶段、第二阶段规定为两年的应用学习阶段,六年顺利完成后,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2.优化课程体系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借鉴国外著名大学开展案例教学的成功经验,为实践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对应设置相应案例研习课程作为必修课程,通过强化案例教学提升学生以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专业选修课程体系中,设立独立的研讨课科组,由教师组织学生围绕固定主题进行专门研讨,通过训练学生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和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学术思辨能力。

3.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是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尤其是提升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核心环节。学校以培养学生基础性法律实务技能,在实践中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为主要目标,在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系统的制度创新与改革。

在专业实习的工作机制方面,探索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主要措施包括: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建人才培养基地,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建课程体系;聘请实务部门工作人担任专业实习导师;实务部门专业实习导师与校内专职教师联合承担教学任务;实务部门专业实习导师与与校内专职教师联合承担学生专业实习考核工作。

在专业实习的教学内容方面,探索实施“分站式”专业实习模式:设置专业实习必修课课组,根据典型法律职业设置专业实习站点,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就业方向在以下专业实习课程中选择参加两站进行专业实习。

在专业实行的组织实施方面,探索“练学交替”的运行方式。专业实习课程教学内容由实务技能理论课程讲授与业务实践两部分组成,将专业实习业务实践划分为若干阶段,每阶段业务实践对应一次理论课程讲授,在遵循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需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的同时加强对专业实习的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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