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平房区关于2014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5-10来源:平房区政府网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教师资格培训资质单位的通知》要求,我市地域内具有培训资质的院校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学院、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安排见附件1、2、3、4、5。凡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课程的人员,按照自愿、就地、就近的原则,自行选择相应院校参加培训学习。

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教师资格培训资质单位的通知》要求,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三门课程的考试。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省招考办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

参加报考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免试人员)的笔试(全省统考)成绩合格(此成绩只限当年有效),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和认定,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市教育局进行认定。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地教育局安排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和试讲工作

参加报考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三科成绩均合格人员,才可以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的面试和试讲。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和试讲,市教育局组织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和试讲。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对下步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和哈尔滨市教育信息网通知。

其他具体事宜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

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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