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申报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参加理论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2014-05-09来源: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行政网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

为做好黑龙江省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要求,现将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理论考试人员的报考办法通知如下。

一、报名

申报黑龙江省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理论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原则上选择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进行报名确认。

1.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行网上预报名。省招考办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首次网上预报名时,须先注册信息,根据提示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本人手机号码并设置登录密码,仔细阅读《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后完成注册,考生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码一一对应,并且只能注册一次。考生注册成功后进入预报名页面,须根据自身真实情况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填写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根据自身已修课程的实际条件选择报考科目。考生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还需要根据个人时间预约安排到报名确认点完成现场确认,可选择就近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避免考生过于集中,减少考生等待时间,考生需按时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到各报名现场确认点确认并缴纳报考费。报名确认点须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型号为CVR-100)读取考生身份证数据,通过报名程序校验考生预报名信息,采集考生头像照片,并当场打印《黑龙江省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理论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完成确认流程。报名确认点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和报考费的收取,不负责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请考生严格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审慎报考,不具备条件和要求而参加报考的人员后果自负。确认时间结束后,确认点须将所确认的登记表按序排列,收存备查。

2.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定于5月15日至5月22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5月16日至5月23日,现场确认期间无休息日。

3.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全省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须按预约时间到所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现场确认点属于哪个地市,考生将在该地市参加考试。

4.报考费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设立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黑价联〔2014〕30号)规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每科收费60元。

5.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6月1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各地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考务工作,考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不出现纰漏。

1.考区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考区原则设在市(行署)所在地,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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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6月下旬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受理考生查卷。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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