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加挂江门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和参与市信息化试点工作。
五、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推荐和申报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外事等工作,拟订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
八、促进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江门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安排市级科技资金。
十、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处理和调解发生在本市的各种专利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十一、指导专利中介机构、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二、负责科技信息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
十三、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8�G��!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遴选机关班子成员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步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1.报考人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或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msc.gd.cn/jmstb/index.asp)下载并填写《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报考人如实填写《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3. 报考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江门市港口路68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9030;联系人:黄学敏、胡悦玲,电话:0750-3129622。
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将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报考人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遴选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开考比例为1:5。考试方式包括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合格范围内按遴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转任
江门市科技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并在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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