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安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14-05-08来源:长安大学网

长安大学艺术类专业共3个,分为美术类和编导类两个艺术门类。基本情况见下表:

艺术门类 美术类 编导类
专业名称 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代码 130503 130305 130304
招生科类 文理兼招 文理兼招 只招艺术文
所属学院 建筑学院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学制 4年
层次 本科
全国拟招计划总数 60 30 30
分省拟招计划安排 陕西省20 陕西省20 陕西省20
河南省10 河南省5 河南省5
湖南省10 湖南省5 湖南省5
浙江省10 -- --
广东省10 -- --
专业课校考 不校考 不校考 不校考
录取参照成绩 【美术类】省考成绩 【编导类】省考成绩 【编导类】省考成绩
文化课要求 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达到二本线90% 达到二本线90%

说明:1.分省计划以2014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

2.艺术类3个专业均不设专业课校考,以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

3.艺术类考生直接填报高考志愿,投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择优录取!

4.各省级招办2014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的,将在2014年6月份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充通知!

5.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2014年5月份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发布!

6.欢迎订阅招办微信【微信号zsb82334099】,最新招生信息将发送到您的手机微信,方便您第一时间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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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美院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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