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4年高考侦查学专业解读与就业介绍
2014-05-08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

学科门类: 经济哲学

专 业 类: 财政学类

专业名称: 税收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政、税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税收政策、税收实务操作,能够在税务、审计、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税收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具备社会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备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税收基本理论,熟悉税收政策和税务工作的各项业务技能,对税收工作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

3.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语;

5.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6.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主干学科:

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经济法学。

核心课程:

初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税务会计、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税务检查。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验课程(含税务查账模拟、税务管理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就业方向:

可从事各级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国家其他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公检法机关、社会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事业单位、企业经济组织的税收管理、咨询和税务会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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