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本科四年制)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并具备应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了解一定的医学基础知识,能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卫生医疗单位、高等院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从事卫生行政管理与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
经济学原理、卫生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卫生统计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卫生监督学、预防医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决策理论与方法、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与诉讼实务、卫生法学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卫生医疗单位、高等院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从事卫生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
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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