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4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政审填表说明
2014-05-06来源:韶关市公安局网

一、“个人简历”证明人不能同为一人,建议填写学校老师、单位领导等;

二、“主要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必须全部填写完整;“现实状况”指健在、已故、服刑等情况;

三、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如“务农”“待业”、“个体经营户”的,须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备注居住地居(村)委会名称;“家庭成员户籍地派出所”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所有家庭成员在同一个户口,填写一个即可,如家庭成员户口分别在几个不同的派出所,须了解清楚后在表格内一一填写;

四、请参照样本认真填写,联系电话请填写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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