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直卫生系统2010年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人员公告
2010-03-19来源:保山市人事局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直卫生系统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总数22人,其中:保山市人民医院14人,保山市中医医院4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市妇幼保健院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0年3月15日前由市人事局在保山人事人才网、保山人才市场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公告,公布各招聘单位拟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25日在昆明医学院进行。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所有报名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的形式,按岗位(专业)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量化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岗位从高到低的分数依次确定拟招聘对象。由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六、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面试迟到30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

保山市人事局    保山市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保山市直卫生系统招聘人员情况表

单位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它条件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 3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学检验 3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人民医院 病理 1 本科及以上 病理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修理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生物工程(医疗设备修理)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 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医学 35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中医医院 妇产科 1 本科及以上 妇产医学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中医医院 麻醉科 1 本科及以上 麻醉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中医医院 口腔科 1 本科及以上 口腔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中医医院 医学检验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急传科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卫生相关专业 35岁以下 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专业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科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卫生相关专业 35岁以下 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专业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医学影像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医学检验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30岁以下 全日制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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