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梅州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4-04-29来源: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4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4年6月3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1)兴宁市网络信息中心、兴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表格照片位置请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招聘单位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报名联系电话(见附件3)确认。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考试前2天(即2014年5月16日)发送准考证邮件,自行下载打印。笔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交考务费80元。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其他单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主管局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考试前2天(即2014年5月16—17日)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收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兴宁市网络信息中心、兴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并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技能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兴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以闭卷限时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d.cn/)及各主管局的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主管局提出查分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者,按学历、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d.cn/)及各主管局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d.cn/)及各主管局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相关事宜

(一)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主管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3263761。

(二)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2014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4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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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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