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市博物馆和张謇纪念馆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岗位表)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备注 |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市鼓楼路88号(文化大厦五楼) | 文化市场工作人员 | 辅助类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 | 适宜男性 |
市博物馆 | 市广场路10号 | 讲解员 | 公益服务类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2 | 女性 |
张謇纪念馆 | 市红兰路84号 | 讲解员 | 公益服务类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 | 女性 |
二、招聘条件
(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二)市博物馆和张謇纪念馆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气质好,形象佳。
4、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6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鼓楼路88号步行街文化大厦5楼),联系人:施平,联系电话:85212509。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试费100元,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市博物馆、张謇纪念馆岗位面试主要测试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东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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