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抚州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2014-04-25来源:抚州市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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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确认地点: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市内乘1路、31路、高铁1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0794-8216806;0794-8263417

2、现场确认时间及人员安排

2014年5月4日-5月11日,辖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师范类、非师范类);

2014年5月12日-5月18日,户籍所在地社会申报人员。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

3、申请人员现场确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材料都要按顺序叠放好):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关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的说明

(1)严格按照申请者不同的身份,分别提交不同的材料,材料必须齐备,必须按上面序号依次叠放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打印并装订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或打印,第一页贴照片处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2寸正面免冠照)

(3)《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据实填写,第4-11栏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加盖公章。

(4)在“抚州教育网”(www.jxfze.gov.cn)首页“教师资格认定”专栏(www.jxfze.gov.cn/xzsp/jszg/index.html)上打印好《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并填写好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时由认定机构编号并加盖公章。

5、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过程中,请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时,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准确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常用电子邮箱等。并定期关注抚州教育网首页“政务公告”或“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关于高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信息,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抚州市教育局

20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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