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2014-04-22来源:天津美术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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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考生初试外语、政治不低于34分;初试专业一和专业二单科成绩不低于51分;初试总分不低于325分。

2、复试专业(复试专业一、复试专业二)各科成绩不低于8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3、总分不低于75.0分。总分=(初试总分÷5+复试总分÷3)÷2。(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4、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①美术史论专业考生按各研究方向专业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3×2+复试专业课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各研究方向非定向名额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②其它专业按各研究方向复试专业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各研究方向非定向名额额满为止(复试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4年4月15日

天津美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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