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4年春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
2014-04-12来源:衡阳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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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受理对象

在衡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户口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合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取得湖南省统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衡阳市教育技能培训合格证)均可申报。

二、申请学科

申请人申请的学科要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一致。

三、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

1.时间:4月15日---4月30日

2.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电子档照片,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1.时间:4月21日--5月4日(节假日除外)。衡阳师院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4月21日—25日,其他申请人员4月28日—30日、5月4日。

2.地点:衡阳师院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在衡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4-8811315。其他申请人员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4-8810740。

3.需提供的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到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和提供各学期的成绩单并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师范类)

(5)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类)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7)衡阳市教育技能培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

(8)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非师范类)

(9)由本人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折成A4)一式2份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10)衡阳市口腔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时间:衡阳师院师范毕业生3月24日—4月4日,其他申请人员4月18日—28日,星期日除外。

(1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12)申报时请携带与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同底照片一张(1寸),如不一致将不予受理。

五、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

已经受理的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5月10日衡阳市一中,报到时间7:30—9:00。

2.试讲教材: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自选高一上册,中职的自选本专业相应教材,现行教材即可,出版社不限。试讲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稿(按30钟准备,复印5份)。

3.测试组别:具体见5月7日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发布的《2014年春季衡阳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通知》。

六、领证的时间、地点

衡阳师院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在学校领取。其他申请人员6月10日—20日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到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代领证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

衡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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