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石门县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4-04-03来源:石门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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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4月15日-30日

2、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相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注册。

3、申报对象:户籍所在地为石门县的

4、任教学科要求:申请的学科要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相一致,参考细则如下:

任教学科 学系 备注
思想政治 哲学 1、土地资源和土地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对应地理; 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对应信息技术 3、文化产业管理对应历史; 4、国际贸易、对外汉语应对英语; 5、会计专业对应数学
经济学
法学
管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 教育学、心理学
语文 文学
新闻学
历史 历史学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理学
物理、数学、信息技术 工学
生物、化学 农学
医学
音乐、体育、美术 艺术学
外语 小语种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29日-4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确认地点: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提交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网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牢固),并由本人签名;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且加盖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下载,A4纸打印);

(3)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的除外),还须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

(6)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表或毕业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师范类);

(7)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师范类);

(8)《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9)《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10)《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表》(网上下载,A4纸打印,全日制师范类除外);

(11)《湖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

(12)与网报同底的1寸照片3张(贴体检表、登记表和证书备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13)申请人申请时请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载卷宗,提交的材料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卷宗内所有本人签名请提前签好,请认真阅读)。

二、集中体检

申请者须在5月8日带身份证到石门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门诊楼6楼),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前3日不饮酒,体检费用自付。

三、测试(面试、试讲)

1、测试时间:5月9日(暂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试内容通知:5月8日 

四、公示

5月15前将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者名单在石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颁发证书

6月上旬为公示无异议的教师资格申请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石门县教育局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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