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与法律专业部分课程顶替表
2014-04-03来源:广西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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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业(基础科段), C030111 法律专业(基础科段), C030112 备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5677 法理学 7 5677 法理学 7  
2 5679 宪法学 4 5679 宪法学 4  
3 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242 民法学 7  
4 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5 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245 刑法学 7  
6 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7 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244 经济法概论 6  
8 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261 行政法学 5  
9 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247 国际法 6  
10 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223 中国法制史 5 二选一
4729 大学语文 4
说明:通过“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的考生,可选择顶替“中国法制史”或“大学语文”课程。

律师专业(本科段), C030108 法律专业(本科段), C030106 备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226 知识产权法 4 226 知识产权法 4  
2 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3 230 合同法 5 230 合同法 5  
4 249 国际私法 4 249 国际私法 4  
5 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6 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5680 婚姻家庭法 3  
7 247 国际法 6 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8 229 证据法学 6   任意三门选考课    
9 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10 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11 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律师专业二选一课程
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说明:

1.通过“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或“司法鉴定概论”课程的考生,可顶替“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

2.通过“证据法学”、“律师执业概论”或“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的考生,可顶替法律专业的选考课程。

3.通过“劳动法”、“公司法”、“金融法”、“税法”全部 4 门课程的考生,可顶替“英语(二)”课程,也可分别顶替相应的必考课和选考课,同时参加“英语(二)”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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