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考生为江西省2014年高考文史类、理工类及文史、理工兼报艺术类专业的江西户籍考生,其中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资格线(180分)。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该校专业特点要求:①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②
报考导演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③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要求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④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5.
按照录取原则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江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①户籍所在地非江西省考生;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③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材料和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江西户籍户口本。
3.每报一个专业提供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张贴1张)。
4.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二)报名程序
1.现场填表:考生填写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本科《报名登记表》,张贴照片(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2.资格初审:审验身份证、户口本,比对高考报名信息库(含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达到省统考资格线考生信息库),初审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现场打印发放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定向招生《高考报名证》;
3.发准考证:考生交验《报名登记表》、《高考报名证》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发给《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
4.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所交材料及费用恕不退还。
(三)对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可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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