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办将对高校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审材料
《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送方式
省内高校将本校招收的我省高水平运动员材料收齐后统一上报我办;省外高校招收的我省高水平运动员,由考生本人将有关材料上交我办。
三、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6楼609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四、其他
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生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考生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如发现因考生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获得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如果考生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未经我办审核,我办将不予公示及办理录取手续。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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