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1473~1530) 明代文学家。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出身寒微。曾祖父赘于王氏,父恢复李姓。弘治六年(1493)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因连丧父母,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户部主事,后迁郎中。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弹劾"势如翼虎"的张鹤令,被囚于锦衣狱,不久宥出,罚俸三个月。出狱后,途遇张鹤令,李梦阳扬马鞭打落其两齿,可见他嫉恶如仇的强硬态度。郭卓茂称李梦阳为:“有明一代中国文坛上胆大包天的诗人”。正德元年(1506),因替尚书韩文写弹劾刘瑾奏章,被谪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又因他事下狱,赖康海说情得释。刘瑾败,复起任原官,迁江西提学副使。后因替朱宸濠写《阳春书院记》而削籍。 李梦阳鉴于当时台阁体诗文存在"□缓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决心倡导复古以救其痿痹,确有一定进步作用。他认为"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缶音序》);同时也鄙弃中晚唐诗,认为"至元、 白、 韩、孟、皮、陆之徒为诗,始连联斗押,累累数千百言不相下,此何异于入市攫金、登场角戏也"(《与徐氏论文书》)。主张古诗学魏晋,近体学盛唐。他的主张影响甚大。《明史·文苑传》说他与何景明"倡导复古,文自西京、诗自中唐而下,一切吐弃。操觚谈艺之士,翁然宗之"。然而,李梦阳过于强调格调、法式,未能很好地从复古中求创新。尤其在他与何景明的辩论中,意气用事,论点更趋偏激,导致刻意古节、泥古不化的流弊,甚至走上抄袭剽剥的道路,反而扼杀诗歌创作的生机。直到晚年,他有所悔悟,在《诗集自序》里,承认"真诗乃在民间",而自己的诗是情寡词工,并非真诗。
李梦阳生平
李梦阳(1473一1530),初名莘,字献吉,号空同子,甘肃庆阳(明代属陕西)人。十一岁时(成化十八年,1482)随父徙居开封,其父李正时为周府封邱王教授。二十一岁时(弘治五年,1492)李梦阳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成进士。因当年其母高慧去世,两年后其父又去世,李梦阳一直丁忧在家,未授官职。一直到他二十七岁时才拜户部主事,当上了一个正六品的官员,开始了他的宦海生涯。 李梦阳出身寒微,兼之他为人犟直,入仕不久,当其监税三关时,就第一次触犯权贵而下狱。据李梦阳《下吏》诗自注:“弘治辛酉年,坐榆河驿仓粮。”崔铣《空同李君墓志铭》中说:“常监三关,招商,用法严,格势人之求,被构下狱,寻得释。”徐缙《空同李公墓表》也记载:“公初税三关也,立法严整,请谒不行。勋珰诬之,逮狱,寻释。”综合以上材料,可知梦阳在监税三关时,因用法严整,与权豪势要相抵触,因而被诬告,以榆河(在今北京附近,离居庸关不远)驿仓粮事下狱,但很快就得以释放。这是弘治十四年(1501)的事,梦阳时年正当“而立”,却经历了宦海浮沉的第一道波澜。
弘治十八年(1505),李梦阳上书孝宗皇帝,劾寿宁侯,结果又导致了他第二次下狱。此事全过程,李梦阳在《上孝宗皇帝书稿》所附之《秘录》中述之甚详:“于是密撰此奏,盖体统利害事。草具,袖而过边博士(贡)。会王主事守仁来,王遽目予袖而曰:‘有物乎?必谏草耳。’予为此,即妻子未之知,不知王何从而疑之也。乃出其草示二子,王曰:‘疏入,必重祸。’……及疏入,不报也,以为竟不报也。一日,忽有旨拿梦阳,送诏狱,乃于是知张氏有本辩矣。张氏论我斩罪十,然大意主讪母后,谓疏末张氏斥后也。……奉圣旨:‘李梦阳妄言大臣,姑从轻,罚俸三个月。’此十八年四月十六日也。”
张氏即张鹤龄,孝宗张皇后弟,时封寿宁侯。这位国舅爷招纳无赖、罔利害民。梦阳向皇帝刚直进言,揭露了张的恶行。寿宁侯匆匆反扑,抓住梦阳奏疏中最后一句“厚张氏者至矣”几个字,采取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的手法,硬将揭露张国舅之“张氏”说成是讪骂张皇后之“张氏”。当时“皇后有宠,后母金夫人愬不已。帝不得已,系梦阳锦衣狱”(《明史·李梦阳传》)。幸亏孝宗还算明白,很快就将梦阳放了,并召张鹤龄进宫训斥了一顿。但李梦阳受此屈辱,怒气不平,“他日,梦阳途遇寿宁侯,詈之,击以马箠,堕二齿。寿宁侯不敢校也”(同上)。在第二次与权豪势要的斗争中,李梦阳冒着杀头的危险,直言上疏劾奏国戚,甚至于事后还怒打皇亲。虽然也曾被抓入狱,且损失了三个月的俸禄,但在朝廷之上却赢得了刚直的好名声。当年五月,孝宗卒,武宗即位。梦阳官升一级,进户部员外郎,从五品。第二年,正德改元,梦阳又进郎中,正五品。 武宗即位后,原在东宫的一帮旧阉当权,干扰朝政、横行霸道,朝中正直官员多所不满。户部尚书韩文得内阁三老臣刘健、李东阳、谢迁支持,令梦阳执笔代作疏劾宦官,率群臣请诛刘瑾等八虎,此事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李梦阳《代劾宦官状疏》所附《秘录》中记载:“韩文每朝,退对属吏,言辄泣泪数行下,以阉故。而郎中李梦阳间说之曰:‘公,大臣也!义共国休戚,徙泣何益?’韩公曰:‘奈何?’曰:‘比谏臣有章入,交论诸阉,下之阁矣。夫三老者,顾命臣也。闻持谏官章甚力。公诫及此时率诸大臣殊死争,阁老以诸大臣争也,持必更易,力易为辞,事或可济也。’韩公于是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即事弗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以报国。’翌日早朝,韩公密叩三老,三老许之,而倡诸大臣,又无不踊跃喜者。韩公乃大喜,退而召梦阳,令具草。”
李梦阳代韩文草拟的,就是那篇有名的《代劾宦官状疏》。此疏九月上呈,十月,韩文率廷臣力争。谁知正德皇帝却在这个月让刘瑾入司礼监,“罢户部尚书韩文,勒少师刘健、少傅谢迁致仕”(郑晓《今言》。刘瑾“勒罢公卿台谏数十人,又指内外忠贤为奸党,矫旨榜朝堂”(同上)。以“五十三人党比,宣戒群臣”(《明史·武宗纪》)。梦阳自然在五十三人之列,但由于当时刘瑾并不知劾章出梦阳之手,仅将其于正德二年(1507)春二月放归田里。第二年五月,刘瑾得知劾章乃梦阳代草,又矫旨将梦阳从开封抓到北京下狱,必欲杀之而后快,幸“康海为说,乃免”(《明史·李梦阳传》)。直到当年八月,梦阳才被赦出。李梦阳第三次对权豪势要的斗争,更显示出他倔强的性格和惊人的胆略,政治色彩也更加浓厚。劾奏八虎之事,虽由韩文出面领头,实际上却是由李梦阳主动策划的。这件在当时震惊朝野的大事,无疑进一步提高了梦阳的威信。
正德五年(1510)八月,刘瑾伏诛。第二年四月,诏梦阳起复,迁江西按察司副使,正四品。当年五月赴官,六月到任。这是李梦阳第四次升官,也是他仕宦的终点。这一年他刚好四十岁,但他刚介耿直的个性并未改变。到江西后,李梦阳首先没搞好与总督陈金的关系。“副使属总督,梦阳与相抗,总督陈金恶之,监司五日”。接着,又与巡按御史江万实闹翻了。“会揖巡按御史,梦阳又不往揖,且敕诸生毋谒上官,即谒,长揖毋跪。御史江万实亦恶梦阳”。与此同时,梦阳又得罪了淮王佑棨。“淮王府校与诸生争,梦阳笞校,王怒奏之”。在这前后,梦阳还与参政吴廷举有矛盾。“参政吴廷举亦与梦阳有隙,上疏论其侵官”(均见《明史·李梦阳传》)。这些人纷纷搜集材料,打击梦阳,正如梦阳自己所言:“仆此一言一动,悉为仇者所搜罗。江御史搜罗者二,吴廷举者二,淮人者三。”(《与何子书二首》其一)
矛盾加剧后,总督陈金命布政使郑岳勘此事。梦阳不甘示弱,进行反击,“执岳亲信吏,言岳子沄受赇,欲因以胁岳”(《明史·郑岳传》)。糟糕的是:“宁王宸濠者,浮慕梦阳,尝请撰阳春院记,又恶岳,乃助梦阳劾岳。”(《明史·李梦阳传》)据徐缙《空同李公墓表》:“宸濠乃以诡术诱公,弗察也,未及乃觉,绝弗与见。”宸濠为了利用李梦阳打击郑岳而插手其间,更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当时江西上层人物之间剑拔弩张,以致“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明史·郑岳传》),只好请中央政权派人来解决这场大纠纷。“正德八年秋八月,给事中王爌有章言此事。”(李梦阳《广信狱后记》)“帝遣大理寺卿燕忠会给事中黎?amp;#93;按问。”(《明史·郑岳传》)
燕忠到江西后,于广信(今上饶)勘问此事。李梦阳《广信狱后记》云:“十二月,燕卿至广信府。明年正月二十八日,至广信就狱。是年三月事完。”这是正德九年(1514)的事,李梦阳《亡妻左氏墓志铭》云:“甲戌,李子以与江御史构,从理官于上饶。”在当年四月八日的《与何子书二首》其二中,梦阳又说:“勘事一、二日毕矣,而淹至三月二十五日始发回省城候命。”可知在勘审过程中,梦阳一直是比较被动的,孤立无援,处境可怜,况又是“卧病待罪”(李梦阳《广信狱后记》)。勘审结果,自然是梦阳败诉,诚如他自己所言:“臣以居官无状,得蒙宽谴,罢归。”(《宣归赋》自注)他彻底失败了,在仕途上翻了最后一个大跟斗。
在第四次与权豪势要的斗争中,梦阳自有其狂狷使气的一面;但就本质而言,他并没有错。无论顶抗总督也罢,拒揖御史也罢,鞭挞淮王府校也罢,执布政使亲信吏也罢,侵官也罢,梦阳所冲击、毁坏的,无非是达官贵人们的威势与尊严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空同子自有其独立的人格、耿介的气骨、可贵的精神。梦阳在当时当地是大得人心的,当他被羁广信狱时,竟有“诸生万余为讼冤”(《明史·李梦阳传》)。可见一斑。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嘉靖初,宸濠谋反被诛后,梦阳“坐为濠撰《阳春书院记》,狱辞连染”(《列朝诗集小传·李副使梦阳》),“御史周宣劾梦阳党逆,被逮。大学士杨廷和、尚书林俊救之”(《明史·李梦阳传》),才又一次免于杀身之祸。梦阳虽为当时黑暗官场所不容,但在士林中威信极高。“卒后,弟子私谥文毅”(《明诗综》卷二十九),可看作是时人对他的高度评价。
纵观李梦阳的一生,二十一岁中举,二十二岁成进士,历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终江西提学副使,四十三岁罢官家居。二十年宦海生涯,他格抵勋珰、指斥国戚、弹劾阉竖、陵轹台长,曾几番下狱、数次罢官,可谓清节不渝、胆气过人。论其诗,褒贬毁誉,自可再议;然论其人,则足称封建时代正直士大夫的典型。从他的宦海浮沉中,我们也就可以感受到封建官场之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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