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启动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春季江苏省教师资格的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现场确认有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的范围权限
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有六种: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需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只能在网上报名系统设定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学科。
太仓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
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我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
太仓市教育局报名点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3月31日(注: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规定时间内申请,注意起止时间,逾期将无法受理,责任自负)。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切记:在网上申请填报时,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对应的网上认定机构。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是太仓市,网上认定机构选太仓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户籍地是苏州大市范围内,请选择苏州市教育局(有关机构权限说明见附件一)。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写、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体检表”和“粘贴相片页”。有关表格也可在http://www.jste.net.cn/train/cms/article.jsp?articleId=1467下载。提示: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2014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填写。填写后必须加盖鉴定部门公章。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按申请类别对应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注销”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五、现场确认须知
1.太仓市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8日09:00时—4月10日16:30时;
2.现场确认地点: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教育局窗口(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联系电话:0512-53890562;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02年及以后取得专科、本科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非本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需要提供2门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
(7)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点:太仓市常胜南路58号;提示:体检表请用A4纸正反打印,注意对应表格类别);
(8)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必须加盖出具鉴定意见部门的公章);
(10)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应根据《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第十八问之规定执行;
(11)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正式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2)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3)粘贴相片页(注意纸质照片下方需印有身份证号);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格式并按封面所列材料顺序号整理好。
附件一:认定权限规定_5397
附件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手册_4961
附件三:体检通知_4288(待更新)
太仓市教育局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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