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远市关于江沛豪等11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的通知
2014-03-20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网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66号)、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录用江沛豪等11名同志为清远市检察院系统公务员的批复》(粤组调字[2013]414号)精神,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同意江沛豪等11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附:清远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名单(检察院系统)http://www.gdqy.gov.cn/gdqy/812/201403/3f5a0349a57a483a9bdf8ff6bbc3a685.shtml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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