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台县教育局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教师招聘的公告》规定,“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1.5(职业学校按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录用岗位指标进行核减。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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